愛.我.投

「愛.我.投」為最近欣賞的三套電影,分別為「愛.誘.罪」、「我們這一家(電影版)」及「投名狀」。

以下電影,排名由本人認為比較遜色的開始。

一.「愛.誘.罪」
劇本是三套中最出色,但導演及部份演員不夠出色。這是三套中電影,我最期待的,但有點失望,幸好留守至電影最後十分鐘,因為沒有了那十分鐘,這是一套「什麼都不是的電影」。

以上說法有點嚴重,電影也不是真的「不堪入目」。只是我認為故事開首的舖排可以更有趣,例如不用那麼快讓觀眾知道妹妹誤會了男主角。如先從妹妹的角度看事情,整件事完結後,我們可以知道妹妹心路的轉變,現在觀眾一開首已經說妹妹錯了,但當時只有十三歲的她,發生這種誤會,是否旁人沒有責任?

而故事亦側重了姐姐跟男主角的愛情,但我認為故事叫「贖罪」(Atonement),主線應在妹妹身上。現在妹妹一到十八歲便明白了當年的過錯,而飾演十八歲的妹妹那位演員亦只用木無表情去表達心中的鬱悶。當然寫男女主角感情的那部份卻不俗,尤其是男主角在法國穿山越嶺,希望能回去英國與女主角團聚的一段,其表情的轉變讓觀眾能感受其感受到的。

而最後十分鐘,之所以能救回此電影,因為之前不合理的贖罪場面,原來只是妹妹八十歲時出版的小說內容,當她交代真相時,姐姐與男主角的離開,令她心中的罪無可能得到寬恕,只有在小說中出現贖罪的情節,排遣心中痛苦。


二.「我們這一家」
平常看花師奶,只是不到半小時的卡通,而這個100分鐘的故事又會是怎樣?

電影的故事不再是花師奶平日跟水島太太說說閒話、阿柑與花師奶為晚餐的食物吵吵咀,而是花師奶與阿柑交換了身體的大事!

這種故事,大家都可意料到會引發怎樣的笑話,而當中所講一家人的感情更是電影的重點。幸好,這100分鐘的故事,一家大小都可看得開心又放心,有家人的感覺真好。


三.「投名狀」
看了愛情、親情,這套講的是兄弟情。

記得以前有老師講過,悲劇之所以謂悲劇,因為一早已註定了悲慘結果,中間任憑各人怎樣努力,結果都是徒然。「投名狀」就是這樣的悲劇。

起初以為這是兄弟反目的故事,原來兄弟由此至終都是互相信任及愛顧,只是電影開首已說明,在這種時代,活著比死更難,而這是他們要求生的故事。為求生,他們便要放棄一些執著,卻必須有堅定的決心。三人的求生目標明確,但並不一致:大哥為了成全自己心中的偉大理想、二哥為了兄弟有飯吃、三弟為了堅守投名狀的約定。而這三個目標,在當時的情況並不能共全,故事早已註定為悲劇。

這種悲劇電影,必須要有好演員才能成功,而「投名狀」在我來說實在是徹底的成功。三位主角恰如其分,完完全全為角色注入感情;配角也非常出色,能貫徹整套電影的氣氛。其中在蘇州屠城的一場,他們三人都沒有錯,只是政局只能讓他們選一個目標,而他們的演技亦十分出色,其中我最欣賞劉德華在事後流著淚說走,一句話加一個表情,觀眾已明白他心中的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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